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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重庆7月10日电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到被执行人杨某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出行,江津法院依法对杨某进行训诫并予以罚款。
杨某是江津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中的被执行人,因杨某一直未向申请人归还5万元欠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江津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2023年6月,江津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向机场发出协查函,查实被执行人杨某竟违反限高令规定,于1月26日乘坐了从长春到重庆的飞机。
江津法院即刻传唤杨某调查核实情况。面对执行干警的讯问,杨某起初并不承认乘坐过飞机,但当执行干警准确说出其乘机的起始地,乘机时间等信息后,杨某承认了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违法事实。
杨某坦言,他在长春市务工因多年未回家,今年春节期间归乡心切,便打算乘坐飞机。但其到航空公司购买机票时,却被告知因法院发出的限高令不能购买机票。考虑到乘坐普通火车、汽车耗时太长,杨某动起了歪心思,几经打听,最终找到了“黄牛”并支付了额外的费用购买机票。
执行干警对杨某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批评教育,杨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对执行案件的履行制定了还款计划。
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只有一次乘机行为,结合案件执行标的额,江津法院决定对杨某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处以500元罚款,执行干警向杨某宣读了罚款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缴纳罚金。近日,被执行人杨某向江津法院缴纳了罚款500元。
针对该案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进行票务代理行为,江津法院已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相关部门将依法妥善处理。(刘政宁、唐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