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方针和政策,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根据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3年度红河县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培养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资金及补助对象
【资料图】
补助金来源于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补助金用于补助当年考入本科德智体美劳品学兼优的红河州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布朗族、拉祜族考生大专即可),红河县补助名额共9名,每生补助金额为一次性5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红河县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的学生;
(三)2023年考入大学的优秀大学生(布朗族、拉祜族考生放宽到大专)。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申报材料
(一)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
(二)红河县户籍证明;
(三)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证明;
(四)家长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学生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六)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到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提出补助金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二)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择优补助的原则,拟定初步补助名单报州级审批。
(三)经州民族宗教委审核后,将补助名单在红河县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举报方可补助。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单位: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张牛车 联系电话:15925310548。
附件: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
申请表.wps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7月10日
来源:县民宗局